吉林省2002年公务员招考公告,,吉林省政府发布了2002年公务员招考公告,计划招收一定数量的公务员。公告中包括了招考条件、报名时间、考试科目、考试形式等重要信息。此次招考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考生,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等,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。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,按时报名并参加考试。
本文目录导读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规定,吉林省政府决定,面向全省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,现公告如下:
招考对象及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品行良好,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身体健康。
2、吉林省户籍(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)的公民,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9日出生)。
3、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,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、25周岁以下(1998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出生)。
4、报考法院、检察院岗位的考生,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。
5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,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。
6、报考有专业资格要求岗位的考生,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。
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05年3月1日至3月10日。
2、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,考生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。
3、资格审查:报名时,考生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,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报名信息提交后,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。
1、笔试: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,考试时间为2005年4月29日。
2、面试: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岗位比例确定面试名单,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,面试时间为2005年5月20日。
体检及考察
1、体检: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时间为2005年5月27日。
2、考察: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,考察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,考察时间为2005年6月1日至6月10日。
录用及待遇
1、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,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。
2、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任职定级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3、录用后待遇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待遇规定执行。
其他事项
1、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所填信息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如有虚假信息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2、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准备,熟悉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,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,3. 本公告由吉林省政府负责解释,如有其他问题或疑虑,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咨询。